42歲張姓婦人不滿要與陳姓丈夫打離婚官司,今年4月18日前往新竹地院準備開庭正巧看見丈夫的愛車,於是隨手撿起地上的東西上前來回刮花2次,被抓包還辯稱是看到車身有白色條紋很時髦,才會上前摸摸看,但最後還是被檢察官依毀損罪起訴。 《詳全文...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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